门诊病历是记录患者就诊情况的重要文件,它包含了患者的基本信息、主诉、现病史、既往史、个人史、家族史、体格检查、辅助检查、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。以下是门诊病历的基本写法,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部分:
1. 患者基本信息:包括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联系方式等。
2. 就诊日期和时间:记录患者就诊的具体日期和时间。
3. 主诉:患者主诉是指患者自己描述的病症,包括患病部位、疼痛类型、出现时间、持续时间等。
4. 现病史:包括患者当前患病的具体表现、时间、程度以及可能的诱因等。需要详细记录与患病相关的症状和体征。
5. 既往史:记录患者过去的疾病史、手术史、曾经的就诊情况等。
6. 个人史:包括患者的生活方式、饮食习惯、吸烟饮酒情况等。这些因素可能与患者的病情有关。
7. 家族史:记录患者家族中是否有类似病史的人,包括患者的父母、祖父母、兄弟姐妹等家族成员。
8. 体格检查:记录医生对患者进行的全面体格检查结果,包括患者的体温、血压、心率、呼吸等生理指标,以及对疼痛部位和其他相关部位的检查。
9. 辅助检查:记录医生根据患者情况进行的各种辅助检查结果,如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影像学检查等。
10. 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:根据患者的症状、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,医生可以给出初步诊断,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。
门诊病历需要全面、客观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,以便医生在以后的诊疗过程中参考和跟进。为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,写病历的医生应当细致入微,不遗漏任何重要的信息。同时,病历的书写应简洁明了,便于其他医务人员阅读和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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